普定县中医医院2020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规培生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7-08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0〕115号)、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贵州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68号)、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20〕80号)等文件精神,普定县中医院作为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0级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20名,为做好招录工作,现就相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2020 年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类)毕业生,根据个人志愿自行登录普定县中医医院网站查询招录信息,并根据本基地招录要求完成报名。
(二)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且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以应届专科毕业生为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三)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录对象为单位委派培训人员,单位委派培训对象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才能予以报考,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招生人数共20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23日。
2.报名地点:普定县中医院行政楼二楼科教科。
3.联系人:王亚鸣,郭书敏,联系方式:0851-38226609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即填写个人报名表《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879218153@qq.com或345946405@qq.com。
(2)现场报名,即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3)报名时提交资料
①《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附件中下载填写,单位送培人员(简称“单位人”)的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盖章。)
②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③毕业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④学位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⑤2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
⑥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上述复印件请统一使用 A4 纸。报名表电子档请同时发送到本基地邮箱。
四、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对象:主要针对网络报名人员。
2.审查时间:2020年7月24日(星期二,08: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3.审查地点:普定县中医院行政楼二楼科教科
4.审查材料:
①《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附件中下载填写,单位送培人员(简称“单位人”)的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盖章。)
②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③毕业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④学位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⑤2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
⑥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上述复印件请统一使用 A4 纸。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 50%,面试占总成绩的 50%。
1、理论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中医内容 60%,西医内容40%),理论考试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14:00—16:00,理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招收名额的 1:1.5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以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时间:2020年8月3日(星期一)9:00-16:00。
面试地点:普定县中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的 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2020年8月5日(星期三)08:00到普定县中医医院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安排。
七、录取
由本基地按照申请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经体检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经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录取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录取人员。如出现体检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则按考试成绩顺序补录。
八、培训时间和方式
培训时间为 2 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1 年。
采取全脱产连续培训方式,主要以提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中西医诊疗技能;基层实践阶段突出将中医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和应用。
九、培训待遇
1.单位人学员:培训基地与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选送单位要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确保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培训学员由本基地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发放相关补助。
2.培训期间学员待遇及管理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贵州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培训基地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住宿条件。
4.完成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统一制式的《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