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普定县中医医院·普定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病案编码人员简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4-26为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促进我院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用人自主权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病案编码人员2人。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面试、体检合格者,根据我单位用人计划择优选择聘用。
二、招聘职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需求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既往从业期间未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需保证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15年。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普定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
(三)联系电话:0851-38221609
(四)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28日
(五)报名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供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有证医师需提供资格证扫描件,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需提供合格证扫描件(本年完成规培者需承诺年底前拿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人填写的《普定县中医医院·普定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及复审。经审核不合格者,不再通知本人,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存在不实情况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由我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特点拟定。
(三)岗前体检
面试通过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普定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对面试、体检均符合我院用人岗位要求的,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五险一金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资待遇
具有病案编码员证书者参照同级别在编人员工资水平执行(符合我院引才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未取得病案编码员证书者按照医院现行《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三)就业安家补助
对符合我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医院给予安家费。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通过普定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参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我院联系不上参聘人员情形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我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普定县中医医院·普定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xlsx